1、离结婚以后拒绝财产分割合法吗
在婚姻的关系解除后,无理拒绝同意应得之物产分配,总是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与道德规范。在此类状况下,夫妻间的共有财产理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进行妥善划分。若有任何一方无端拒绝此类行为,无疑是打破了公正和平等的原则与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尊重。一般而言,在处置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大家应该坚持平等、公正、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女人权益等基本原则。假如有一方蓄意拒绝实行,那样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方法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离结婚以后拒绝抚养费能断绝子女关系吗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未获得孩子抚养成本的支付,便不可以够单方面切断亲子之间的联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明文规定,爸爸妈妈与儿女之间的血缘亲情,是不会由于爸爸妈妈的离异而被随便抹除的。
即使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已经被明确授与爸爸或妈妈其中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亲子关系就此消失。
在结束婚姻生活后,爸爸妈妈仍然享有抚养儿女、给予他们文化教育与提供生活保障等要紧责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离结婚以后不满两周岁的新生儿,其抚养权原则上应归是妈妈一方;
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儿童,假如爸爸妈妈双方未能就抚养权达成协议,那样唯一的解决渠道便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所有有关原因,尽量以符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做出裁决。
除此之外,如果是已经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的最后决定将受尊重,开启个性化进步的道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结婚以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成本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没有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需要。
3、离结婚以后拒绝支付抚养费后果严不严重
在协议离婚之后,当事人若固执己见不愿履行支付抚养成本的义务,这种行为无疑将上升为紧急违法的事例。在法律界,支付抚养成本被视为一种必不可少的法概念务。因此,对于没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另一方,假如其依旧坚决拒绝支付抚养成本,那样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强制实行的申请。在此过程中,被实行人的财产或许会遭到查封、扣押、冻结,其银行账户亦大概面临被禁止用的困境,甚至于大概将它列入失信被实行人的名单之中,遭到诸如禁止乘坐飞机、高速列车,或者禁止购买不动产之类的高消费限制。更为紧急的状况下,还大概致使其构成拒不实行判决、裁定罪的指控,最后需要为此付出刑事责任的代价。总而言之,拒绝支付抚养成本的做法不只紧急侵有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能给自己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风险与不利影响。
离结婚以后,不合理拒绝财产分配违反法律与道德。夫妻共有财产应依法公平划分。若一方无理拒分,即破坏公正、违法。处置离婚财产应维护平等、未成年及女人权益。若他们不履行,可通过法律维权。